根据《关于印发<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南理工人〔2013〕627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7年校内选聘工作。
一、选聘范围及选聘条件
选聘范围为在校35周岁及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青年教师,人文社科类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已经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不在选聘范围内。具体条件按照南理工人〔2013〕627号文件执行。
本次参与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评审的教师不同时参与学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。往年申报未入选和首聘期内人员须有新的显著突出成果方可申报。
二、选聘程序及要求
(一)个人申请
3月20日前申报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(所有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,不需要装订在一起):
1.《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》;
2.近五年内代表作复印件3—5篇,须为进校以来以南理工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。
(二)基层和专家推荐
各单位对申报人经过初审后,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。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发展、申报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目标书提出推荐意见,各单位请于3月22日前上报推荐情况。
此外申报人需要在4月7日前提供三份同行专家推荐信(全部须为校外知名专家,至少有一名国外专家推荐)。
(三)同行专家评价
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后,送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价,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、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价。
(四)学校评审
学校组织青年拔尖人才评审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确定拟入选计划名单。
(五)审定公示
学校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拟入选名单并公示。
(六)学校与入选者签订为期三年的教授聘期合同,并在合同中明确培养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三、支持措施与聘期管理
入选者聘为南京理工大学教授职务,聘期三年,聘期内执行教授工资津贴,同时提供15万元生活补贴,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。详见南理工人〔2013〕627号文件。
四、联系信息
人事处师资办(老图书馆202)
联系人:陈杰葛星
联系电话:84315258
联系邮箱:chenjie@njust.edu.cn 413220107@qq.com
2013 [627]关于印发《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doc
南京理工大学“卓越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.doc
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
2017年3月14日